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金规〔2025〕21号)要求,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的指导下,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制定并印发《深圳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近日,公约经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印发给有关会员单位。
公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共四章二十三条。
公约强调规范市场秩序,反对“内卷式”竞争,重点加强定价、授信等行为管理,涵养良好金融生态。公约从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深化场景化金融服务、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严格规范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行为等多个方面作出自律约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深圳银行业普惠金融业务开展,强化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促进深圳银行业共同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深圳市银行业协会将继续开展公约的宣传工作,督促会员单位深入理解并严格遵守公约内容,同时也将加强对公约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自律公约落到实处。